发布:2015-05-21 13:30:00
为此,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建明教授称,此案性质定为盗窃罪是没有疑问的。但盗窃案发生在亲属间,执法机关在处理时,确有讨论商榷的空间。既要考虑到社会成员间的关系,同时也要注意该案的社会影响力,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作为处罚的参照。李教授解释称,作为受害者的亲属不予追究,如果社会危害较小,出于维护社会和谐关系,执法机关可以考虑从轻从宽处理,也可以停止追究刑事责任,都是可以理解的。
瑞郎暴跌-华尔街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