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于艳彬见习记者于彦鹏
10月26日下午,安阳市公安交警支队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安阳市交警支队驾管科民警向媒体记者通报了年10月份以来终身禁驾人员名单及其犯罪事实,望广大驾驶人朋友引以为戒,遵章驾驶。
1、段某学,身份证号码********。
年12月17日12时许,段某学驾驶豫J8**80小型轿车沿省道线由南向北行驶至吴黄省道47公里加米(贝利泰陶瓷厂路口)处时,与同方向行驶王某斌驾驶的豫E2**29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肇事后,段某学驾驶豫J8**80小型轿车向北逃逸。
年12月17日12时8分许,段某学驾驶豫J8**80小型轿车沿内黄县城东环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东环路与紫瑞路交叉口时,与由西向东横过公路的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张某受伤、董某奥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段某学弃车逃逸。
2、刘某飞,身份证号码********。
年08月14日01时14分许,在郑吴省道50公里米处(滑县王庄镇窦庄村路口),刘某飞酒后驾驶豫E2**3W小型普通客车与侯某德驾驶豫GC**11、豫GL**8挂重型普通半挂车相撞,造成刘某飞受伤、豫E2**3W小型普通客车乘坐人陈某俊当场死亡、豫E2**3W小型普通客车乘坐人陈某龙受伤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3、徐某伟,身份证号码********。
年2月14日17时53分,在林州市鲁班大道东段常江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门口拐弯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徐某伟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徐某伟逃逸,构成犯罪。
4、韩某彬,身份证号码********。
年05月08日03时40分许,蔡某伟驾驶豫RA**86号大型汽车沿社旗县纬三路自西向东行驶,行驶至社旗县北京路与纬三路交叉口路段时,与沿北京路自南向北行驶的韩某彬驾驶的豫E8**6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V**1挂)发生碰撞,造成蔡某伟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韩某彬驾车逃逸。蔡某伟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5、周某,身份证号码********。
年3月18日16时50分许,在平原路与文昌大道交叉路口北侧,周某驾驶豫E7**92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平原路由南向北行驶中,与张某生由西向东步行横过道路时相撞,造成车损一辆、张某生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周某逃逸。
根据依据公安部号令第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除此之外,安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
公安部号令第七十条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以及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公安部号令第七十八条规定“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注销最高准驾车型”,公安部号令第九十五条规定“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请广大驾驶人朋友遵守交通法规,根据实际情况按时进行驾驶证审验,以免给自己带来不便。
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部号令第七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一)死亡的;(二)提出注销申请的;(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有第一款第七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