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江苏常州一辆奔驰车失控连撞多车多人,导致3人死亡,10人受伤,肇事者被控制。
事发之后,肇事车副驾座女乘客打电话哭诉“我们撞了好多人”,驾驶人躺在驾驶座上双眼紧闭。现场图片显示,驾驶人穿着拖鞋。
警方通报称,排除酒驾、*驾,司机是汽修厂员工,送车途中晕厥,口吐带血白沫,车辆失控撞车撞人。
对此,有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若司机主观上无过错,不承担刑责。“关键看他此前是否有病史,如果无病史,驾驶途中又突发疾病,那就不是交通肇事,而是交通意外,这也是一种肯可能性。如果他明知自己有病还驾车,则需要担责。”
对此,人们或实难苟同。
首先,若是驾驶员之前有癫痫病史,那么他本就不该拥有驾照。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文规定,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个没有资格申领驾驶证的人,却拿了驾照,开车上路害人性命,那和故意杀人有什么区别?
让我们先看一个之前的案例。年11月,自称有癫痫病史的广东佛山司机钟某辉驾车途中,突然头晕失去知觉,车子失控后撞人致使2死1伤。法院认为,事故系钟某辉突发疾病车辆失控而引发,被害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钟某辉应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此次事故,就算驾驶员没有既往病史,此次为首次偶发,那么穿拖鞋开车,也是不允许的啊。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得有穿拖鞋、穿跟高4厘米以上高跟鞋或者赤脚和手持电话进行通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将被扣除2分并处以一定罚款。一旦发生事故,穿拖鞋的司机除要承担事故责任外,还要接受处罚。
所以,在本次交通惨祸中,该驾驶员不管是因为犯病,还是别的原因,都不可能免除处罚。毕竟,3名死者和10名伤者是完全无辜的路人,他们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而对他们和家人的事后赔偿,却一分都不应该少。
就在事发两天前的7月18日,杭州女子穿拖鞋驾车致5人死亡案刚刚宣判,女司机在积极赔偿多万,征得受害者及家属谅解后,依然一审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6年。还有前两天引发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