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大力推进低碳产业发展的做法与启示
欧盟大力推进低碳产业发展的做法与启示
低碳
碳排放
排放交易
排放权
文/中国科学技术战略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赵刚 近年来,欧盟将低碳经济看作“新的工业革命”,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推进低碳产业发展,期望能够带动欧盟经济向高能效、低排放的方向转型,并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充当急先锋,力图发挥领导者的角色。欧盟的这一做法得到了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积极呼应,一时之间低碳产业变成了炙手可热的新兴产业。 一、欧盟推进低碳产业发展的做法 在发展低碳产业问题上,欧盟不仅提出的口号最响,行动也走在了其他国家和地区之前。从排放指标的制定,到科研经费的投入、碳排放机制的提出、节能与环保标准的制定,再到低碳项目的推广等,欧盟率先出击,步步为营,推出了全方位的*策和措施,统领各成员国大力发展低碳产业。 1、目标制定 2007年3月,欧盟27国领导人通过了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欧盟一揽子能源计划。根据计划,欧盟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至少减少20%,将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耗费的比例提高到20%,将煤、石油、天然气等一次性能源消耗量减少20%,将生物燃料在交通能源消耗中所占比例提高到10%,以及在205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60%至80%。这一目标的制定,在欧盟气候和能源*策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 2008年12月,欧盟峰会在布鲁塞尔举行,欧盟各国最终敲定气候变化妥协方案。该协议要求欧盟到2020年将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的基础上减少20%。而该目标的实现有赖于27国完成各自的国内减排目标,而且要在整个欧洲碳交易机制的范围内进行。2013年后的第三阶段欧洲排放交易体系规定,污染性工业企业和电厂等,可购买碳排放许可权。方案还规定:到2015年,将汽车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19%;各国设定限制性目标,从而使到2020年,欧盟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占欧盟各类能源总使用量的20%;鼓励使用“可持续性的”生物燃料;到2020年将能源效率提高20%。新方案还包括了提供12个碳捕获和存储试点项目——利用创新技术收集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埋入地下。这些试点项目资金将来源于碳交易收益。预计到2020年,碳交易能带来几百亿欧元的收入。 2、科研计划 2007年底,欧盟提出了战略能源技术计划,这是欧洲建立新能源研究体系的综合性计划。该计划包括欧洲风能启动计划,重点是大型风力涡轮和大型系统的认证(陆上与海上);欧洲太阳能启动计划,重点是太阳能光伏和太阳能集热发电的大规模验证;欧洲生物能启动计划,重点是在整个生物能使用策略中,开发新一代生物柴油;欧洲二氧化碳捕集、运送和贮存启动计划,重点是包括效率、安全和承受性的整个系统要求,验证在工业范围内实施零排放化石燃料发电厂的生存能力;欧洲电启动计划,重点是开发智能电力系统,包括电力贮存;欧洲核裂变启动计划,重点是开发第IV代技术。 2008年2月,欧盟运输、通信和能源部长理事会在布鲁塞尔通过了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欧盟能源技术战略计划》,同意在以下方面采取措施:在能源工业领域增加财力和人力投入,加强能源科研和创新能力;建立欧盟能源科研联盟,以加强大学、研究院所和专业机构在科研领域的合作;改造和完善欧盟老的能源基地设施以及建立欧盟新的能源技术信息系统;建立由欧盟委员会和各成员国参加的欧盟战略能源技术小组,以协调欧盟和成员国的*策和计划。该计划将鼓励推广包括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能源技术在内的“低碳能源”技术,以促进欧盟未来建立能源可持续利用机制。 3、机制建设 2005年,欧盟启动了排放交易机制,涉及的工业部门覆盖发电和供热企业、炼油企业、金属冶炼加工企业、造纸企业和其他高耗能企业(如水泥生产企业)。按照这一机制,各成员国应制订每个交易阶段二氧化碳排放的“国家分配计划”,为有关企业提出具体的减排目标,并确定如何向企业分配排放权。该机制共分为三个交易阶段,即2005年~2007年、2008年~2012年和2013年~2020年。 2006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表《欧盟能源*策绿皮书》,提出强化对欧盟能源市场的监管,开放各成员国目前基本封闭的能源市场,制订欧盟共同能源*策;鼓励能源的可持续性利用,发展可替代能源,加大对节能、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投入;加强与能源供应方的
对话与沟通,建立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国际机制;在与外部能源供应者的对话中,欧盟应“用一个声音说话”。 4、标准与立法 2006年10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能源效率行动计划》,这一计划包括降低机器、建筑物和交通运输造成的能耗,提高能源生产领域的效率等70多项节能措施。计划还建议出台新的强制性标准,推广节能产品。 2007年1月,欧盟委员会通过一项新的立法动议,要求修订现行的《燃料质量指令》,为用于生产和运输的燃料制定更严格的环保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起,欧盟市场上出售的所有柴油中的硫含量必须降到每百万单位10以下,碳氢化合物含量必须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同时,内陆水运船舶和可移动工程机械所使用的轻柴油的含硫量也将大幅降低。从2011年起,燃料供应商必须每年将燃料在炼制、运输和使用过程中排放的温室气体在2010年的水平上减少1%,到2020年整体减少排废10%,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亿吨。 5、项目投资 2008年12月,欧盟各成员国一致同意,发起了“欧洲经济复苏计划”。50亿欧元中的一半将用来资助低碳项目:10.5亿用于七个碳捕获和储存项目,9.1亿用于电力联(协助可再生能源联入欧洲电),还有5.65亿用于开发北海和波罗的海的海上风能项目。 2009年3月,欧盟委员会宣布将在2013年之前投资1050亿欧元支持欧盟地区的“绿色经济”,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保持欧盟在“绿色技术”领域的世界领先地位。款项全部用于环保项目以及与其相关的就业项目,其中540亿欧元将用于帮助欧盟成员国落实和执行欧盟的环保法规,280亿欧元将用于改善水质和提高对废弃物的处理和管理水平。 二、欧盟推进低碳产业发展的启示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和气候变暖的背景下,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和社会转型不可阻挡的新浪潮,英国、德国、意大利、日本、澳大利亚、美国等纷纷提出了本国的低碳发展*策。欧盟在低碳产业领域动作频频,自然是期望能够借此在后工业革命时代引领世界经济。而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正越来越受到能源和环境问题的困扰,发展低碳产业也是必然的战略选择。欧盟的做法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有: 1、要致力于提高低碳技术 低碳技术包括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开发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涉及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汽车等众多产业部门。从欧盟的实践来看,已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技术研发,目标是追求国际领先地位,开发出廉价、清洁、高效和低排放的世界级能源技术,力图抢占低碳能源技术制高点。为此,我国也要组织多方力量联合开展有关低碳经济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制定长远发展规划,优先开发新型高效的低碳技术。 2、要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体系 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是低碳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欧盟在鼓励低碳发展的*策上不断推陈出新,已形成了灵活的市场机制和严格的法律体系,制定的很多计划和目标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为此,我国对于涉及能源、环保、资源等的法律也需要作进一步修改,包括可再生能源、环境保护的法律等,通过立法、修改法律和采取行动落实这些法律,推动整个社会走发展低碳经济的道路,为中国特色的经济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提供可靠的保障。 3、要注重建立排放交易的市场机制 欧盟十分关注总量控制和排放交易体系,认为碳定价是至关重要的“拉力”,以此来确保环保技术有一个健康良好的市场。排放交易是以最低成本来实现减排的重要工具,总量控制和排放交易计划在对企业提出*策要求的同时,又给企业一定的灵活性和自由,来探寻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减排途径。欧盟认为,全球碳市场必须在2012年后全球气候变化协议中发挥核心作用,特别是在引导私人投资应对气候变化中占据重要地位2。为此,我国应建立一个包括碳排放在内的排放权市场,整合各种资源与信息,通过市场发现价格,用市场化的方法去规范各个企业的交易行为,减少买卖双方寻找项目的搜寻成本和交易成本,增强中国在国际碳交易定价方面的话语权。 4、要激励企业发挥主体作用 发展低碳经济,需要企业发挥主体作用。2009年7月,欧盟委员宣布在2013年之前将通过公私合作方式投资32亿欧元,用于创新型制造技术、新型低能耗建筑与建筑材料、环保汽车及智能化交通系统等三个领域的科技研发,全部投资的一半来自欧盟预算,另一半来自相关私营企业。为此,我国也应激励企业对低碳技术进行战略投资,发展低碳技术,尽早实现技术升级;跟踪国际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情势,制定低碳产业与产品的技术标准,超前做出企业的低碳战略部署;在企业中推行低碳标识,规模化应用低碳技术,将企业社会低碳与产品质量、信誉结合起来;利用好国际低碳技术转让,加快实现跨越式技术发展3。 5、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欧盟在国际社会上不断宣扬低碳发展的理念,呼吁各国共同行动发展低碳产业。如敦促美国落实温室气体中期减排目标,希望中国能够积极参与制定中期减排,并要求其他发展中国家也制定详尽的低碳发展计划。欧盟还与众多国家开展能源与气候、环境合作,如2006年10月与美国达成合作协议,共同促进技术发展,以捕捉和埋藏由燃煤导致的温室气体,设定共同的生化燃料标准等;2007年2月与中国联合发起关于碳捕获与储藏的合作行动等。为此,我国发展低碳产业,也要积极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体系中来,加强与发达国家的技术交流合作,引进消化先进的节能技术、提高能效的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特别是要加强与欧盟的合作,双方在能源和气候安全方面具有相互依存性,约占全球能源消费总量的30%,温室气体排放也约占全球排放总量的30%4,在低碳产业领域内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 Reference 1.本文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委托课题《发达国家RD转移的趋势与我国的对策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被选为科技部《专报信息》,报送国务院。 2.罗晖,欧盟环境委员在美宣讲气候变化立场,科技部驻美使馆科技处调研报告 3. 任力,国外发展低碳经济的*策与启示,发展研究,2009年第2期 4.查塔姆研究所,气候变化:中国与欧洲能源和气候安全相互依存性[J],世界环境,200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