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有着以下情形之一的,车管所理应注销其驾驶证:
1、死亡的;
2、明确提出注销申请的;
3、失去民事行为能力,委托人明确提出注销申请的;
4、身体素质不适宜车辆驾驶的;
5、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症、震颤麻痹、精神疾病、痴呆症及其干扰身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阻碍安全行车病症的;
6、被查获有吸食、注入*品后车辆驾驶个人行为,正在实施社区戒*、强制隔离戒烟、社区康复对策,或是长期服用依赖感精神药品上瘾并未改掉的;
7、超出机动车辆驾照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驾驶证的;
8、年纪在70岁以上,在一个驾照记分周期完毕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素质证实的;或是持有残疾人专用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照类型,在三个驾照记分周期完毕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素质证实的;
9、年纪在60岁以上,所持驾驶证只有着无轨电车或是有轨电车驾照类型,或是年纪在70岁以上,所持驾驶证只有着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轮式自行机械车驾照类型的;
10、驾驶证被撤销或是驾驶许可被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