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市民张女士一家人来到埌西的竹篱笆餐厅就餐,家庭聚会本来就是应该很开心的,然而席间却发生了一个意外,张女士的爱人吃到了一碟发臭的蒜香排骨,正是这个排骨,让张女士一家人不但闹了心,还遭了罪。
当晚张女士一家人对有异味的排骨提出异议后,餐厅领班当即向张女士一家人表示歉意,同时表示撤下的排骨不会计算在饭菜钱内,张女士觉得也仅仅是丈夫等人吃了几颗排骨,也就没放在心上。
从张女士后来提供的就餐账单可以看到,餐厅并没有收取这碟蒜香排骨的费用,然而当晚7点半就餐结束之后,仅仅离开餐馆不到半个小时,张女士的爱人*先生刚刚回到家里,就开始感觉到身体不对劲儿了,随后便开始了呕吐和眩晕的情况。
*先生本打算喝点水休息休息就撑过去了,然而直到第二天凌晨呕吐的症状都没有缓解,反倒还有加重的趋势,随后便来到了广西医院急诊科进行诊疗。
医院在做了包括抽血、检测呕吐物等多项检测后最终给出结论,*先生系吃了不洁食物引发的急性肠胃炎,需要留院观察一天。
直到今天为止,*先生共计花费了治疗费元。随后,张女士提出元赔偿请求以及要求餐馆当面向自己家人赔礼道歉。而协商之后对方只愿意赔偿元,同时对方表示,如果张女士愿意接受这元赔偿,此事就到此为止不再追究餐馆责任。
那么究竟当天的情况是否如张女士所说的一样呢?记者来到了这家位于金洲路的竹篱笆餐馆了解情况,负责餐馆营运的石总监表示,事发当天确实存在*先生吃到了有问题的排骨而投诉的情况。
当天这个蒜香排骨总共卖了8份,而只有*先生吃的这份排骨出现了呕吐的情况,竹篱笆餐馆在倒推向供货商质问后确保了肉的供应本身不存在问题,而是自己在保管过程中出现疏漏而导致排骨变质,最终将变质的排骨出售给*先生一家。
竹篱笆负责人表示,有问题的排骨已经于16日当晚倒掉了,而在张女士一方无法提供呕吐物检测以及相关证据的情况下,餐馆一方坚持要么让第三方卫生部门介入调查后得出赔偿具体数额后再做赔偿,要么张女士就接受元息事宁人。
祸从口出病从口入,希望消费者在餐馆进餐时首先要特别留意食物口感,有异味的东西千万别往肚子里吞,其次就是保留好证据,如果感觉自己吃到了不干净的食品,第一时间要将食品保留好,以便日后出现纠纷能够给相关卫生监督部门提供证据。最后还是提醒一下这些做饮食的商家们,对生鲜食材要时刻加强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存在变质的食品要立即销毁处理,故意向消费者出售过期食品这可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编辑:朱梁杰
编审:戴珊珊李阳
来源:南宁头条新媒体、新闻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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