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作性眩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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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高峰,杭州男子驾车时突发癫痫,车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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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8点左右,28岁的男子密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新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环站北路口右转弯时,车辆突然失控,造成五车及交通设施损坏。经初步调查,密某有癫痫病史,当时驾驶车辆过程中癫痫病发作,导致车辆失控,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什么是癫痫?病驾有什么危害?

癫痫即俗称的“羊角风”或“羊癫风”,是大脑神经元突发性异常放电,导致短暂的大脑功能障碍的一种慢性疾病。大多数人癫痫病发时意识丧失,四肢及躯干出现伸性强直或角弓反张,呼吸暂停,持续约10~20秒后转成痉挛。若驾驶期间突然发病,驾驶人会立即失去对车辆的控制,即使短短几秒钟时间,都将对驾驶人自身和他人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如果车辆此时处于高速行驶中,极易发生严重交通事故。

患什么疾病不适合驾驶?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明确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明确指出,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杭州交警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各位驾驶人应当定期检查自己身体状况,如果发现自己有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情况,应该第一时间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对自己驾驶资格,进行相应申请撤销或者注销。明知自己身体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然驾驶的,如果造成交通事故,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杭+新闻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编辑:朱乐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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