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好:较真的听证会才能听出真民意
24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郎丹柯表示,一名被推荐的北京市公共交通调价听证会消费者代表,因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是私家车,其代表资格未审核通过。据悉,人选更换在北京市消协代表选取中尚属首次。(10月25日京华时报) 听证会是听取民意的重要渠道与方式,公共交通调价涉及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如若不能真正吸纳百姓的意见,那么,盲目调价的决定不仅会侵害民众的利益,而且更会伤害民众的感情。通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让民众充分反映自己的意见,以使调价的决策更科学、更合理、更有利于民众接受,这也民主法治时代对民意尊重的体现,也只有如此,才能让调价决策充分获得民众的大力支持。 毫无疑问,参加公共交通调价听证会的代表,一定是经常乘坐公交的普通百姓,如此,才能真正代表民意,才能知晓公交运行的情况,才能熟知普通乘坐者的心理,才能真正代表普通公交乘坐者的利益。可见,经常乘坐公交应当是听证会代表的最基本的要求。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取消以私家车为日常交通工具的消费者代表资格,显然是十分理智的。俗话说:“饱汉不知饿汉饥。”不在其中,当然不解其中味。以私家车为日常交通工具,对公共交通的关注度当然不可能过多,了解也不可能多深,这样的代表无疑只能是南郭先生,滥竽充数,如若容忍其出现在听证会上,只能使听证会成为一种调价的履行程式,这样的听证会其民意信誉度也将大大降低。 北京市消协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听证会代表资格,保证了代表身份的纯洁性,也是在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民意上传的渠道。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这种最基本的正常代表效格审查程序,却被媒体大肆报道,且被称之为消协代表选取中的首次。不禁要问,难道之前类似的听证会就没有履行这样的审查资格,而消协就认同听证会的代表鱼龙混杂吗? 再次,仅仅取消日常出行交通工具是私家车的代表资格,就能保证其他代表是符合条件的吗?事实上,听证会的代表不仅要具有熟知听证内容的最基本要求,而且还需要具备高尚的人格、刚正直率的人品、务实求真的态度、敢于担当的意识,在参加听证会之前,要做足功课,真正走进普通百姓之中,倾听民声,采集民意,以保证听证会上能够真正上传民意。如若,听证会上,代表只会点头称道,随声附和,举手赞同,不能够为民众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这样的代表又岂是符合条件的? 当然,不管怎样,北京市消协能够取消代表资格,毕竟走出了摆设似听证会的窠臼,从而让听证会向严谨公开透明迈出了一大步,这一点值得肯定,我们真心地希望这样的“较真”能够多些再多些,多些“较真”的代表,多些“较真”的听证会。 梁好
:杨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