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作性眩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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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区内,驾驶员突然发病再次敲响病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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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上午10时

在京沪高速正谊服务区

一辆黑色轿车突然向后倒车

撞向后方停车的货车

轿车驾驶员躺倒在驾驶室里不省人事

同时伴有抽搐和口吐白沫等症状

车内也没有同行人员

正在服务区值守的扬州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民警徐国怀、樊春建及时发现情况,迅速赶到现场,立即对当事人展开喂水、降温、掐人中等紧急处置。为防止驾驶员咬伤舌头,民警还用毛巾塞进驾驶员嘴里。

点击观看视频

随后救护人员赶到,民警与救护人员一起将司机扶上救护车送医抢救,经及时救治,该驾驶员身体状况恢复正常。

后调查得知,该驾驶员傅某某,浙江宁波人,有癫痫病史,发病后会失去意识,有昏迷抽搐等症状,这次一个人驾车出门办事,在服务区停车休息时病症突然发作,将车挂入倒档发生事故。

珍惜生命远离病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指出,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主动+责任+把关

个人:应该如实并主动向交管部门申告,是否存在影响安全驾驶的疾病,不得欺骗、隐瞒!

家人:应该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关心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不适合驾驶车辆的,主动规劝注销驾证!

企业:应该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准入关”和“审查关”,常态化排查,发现不适合驾驶车辆的,及时调整岗位!

国庆期间车流量较大

路上行车要谨慎慢行

如身体出现不适

切记及早就诊

驾车出行一定要良好的精神状态

切勿带病开车

来源:江苏交警

编辑:熊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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