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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一67岁考生科目三路考突发疾病晕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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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德州日报」

12日上午,德州考生宋某参加科目三路考时突发疾病,晕倒在驾驶座上,随车安全员刘博文反应及时,第一时间紧急救助,联合运河公安局执勤巡警拨打,送其就医,病人转危为安。

9月12日上午,参加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考生老宋突发疾病,晕倒在驾驶座上,随车安全员刘博文迅速刹车,将考试车辆停稳在路边,摘下考生口罩,进行掐人中等急救处理。因按照驾驶人考试相关规定:考试过程中,安全员和考生均不允许携带手机,安全员刘博文立刻下车向一辆正在巡逻的运河分局警车求助,运河分局特警队员立刻拨打急救电话,并在现场对宋某进行了胸外按压的急救措施,抢救成功。

赶来后医生对宋某进行检查,表示幸亏抢救及时,患者已脱离危险,生命体征恢复正常。随后监督考核科民警联系老宋的家人和驾校将其送回家。

经了解,考生宋某是一位67岁老人,有心脏病史,此次是第四次参加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心理压力较大,参加考试前就感觉身体不适,但是没有向家人和考场工作人员告知,幸亏此次有惊无险。

为保障科目三考场周边正常秩序,市公安局车管所联合运河公安局坚持联勤联动,加强考场周边的巡逻管控。考生宋某被及时救助得益于车管安全员和运河特警队员的及时救援,联勤行动。宋某及家属对训练有素的干警表示感谢。

提示

驾考时紧张是很多人都会经历的一件事,有的学员甚至在考试当天紧张得手抖脚抖,严重影响考试的正常发挥。有的甚至会突发疾病,请保持心态平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学车体检项目共有7项,分别为:身高、视力、辨色力、听力、上肢、下肢、躯干和颈部。

而癫痫病等为驾考申告事项!!!

以下10种情况考驾照前必须申告: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症、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精神性药品成瘾尚未解除。

在身患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前提下驾驶车辆,可能在瞬间就会让驾驶员失去控制车辆的能力,导致车辆在路上横冲直撞发生意外。明知自己患有禁驾疾病却隐瞒事实申领驾照,一旦开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交警提醒

个人应该如实并主动向交管部门申告,是否存在影响安全驾驶的疾病,不得欺骗、隐瞒!

家人应该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关心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不适合驾驶车辆的,主动规劝不开车、注销驾证!

在此给驾考学员们一些建议

身体不适,停止考试;

熟悉环境,缓解紧张;

摆好心态,认真对考是王道!

珍爱生命,切勿病驾!

来源

德州公安德州交警

编辑

李榕

审核

朱代军终审

尹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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